关于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8-10 阅读次数:
根据《15vip太阳集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》(【2014】8号)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,研究生院现就2014-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注册时间及地点:
1、时间: 9月13、14日(学院集中办理)
2、地点:各学院研究生科
二、注册人员:全体在校研究生(不含14级新生)
三、注册要求
1、请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注册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
2、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,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。
3、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,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。
四、相关说明
不能如期注册者,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,说明请假事由。
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,须在开学两周内与导师、学院取得联系,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“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”(见附件1)。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,通知到每位同学,于2014年9月15日上午12:00前将注册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含:应报到、实际报到人数)。并于2014年9月29日上午12:00前将《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)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。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《15vip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附件: 1、 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8月4
